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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会的名称为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英文译名为:Beijing Association of Promoting Employment for University Graduates 。
    本会由参与和关心北京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高校、企事业用人单位、人才中介机构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是政府、高校、企事业用人单位、社会各界、大学生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就业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组织会员开展大学生就业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坚守行业自律,规范就业市场,开展有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实践活动。为企业引进人才和高校培养人才服务,为建设较为完善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和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生就业市场机制服务,把人才强国的战略推向深入。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接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它的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会所设在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6号。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的活动内容:
    (一)针对大学生就业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指导大学生就业提供政策依据,为企业引进人才和大学生充分就业提供理论依据。
    (二)组织会员开展大学生实习、创业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活动。
    (三)推进大学生就业市场规范化建设,制订大学生就业服务的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对大学生就业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信用评估活动;
    (四)推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的诚信自律,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调查,报告和公布调查结果。
    (五)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交流平台,实现会员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六)组织专家委员会围绕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开展各项培训和咨询服务,组织出版各类培训教材。
    (七)在本会范围内开展经验交流与表彰活动;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八)编辑、发行会刊,办好促进会网站,扩大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和影响 。
    (九)办好促进会年会和组织好会员的各项参观考察活动。
    (十)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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